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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时间:2015-04-1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2014年是全国残联系统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落实中国残联“六代会”任务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各级残联主动作为,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共同努力,各项事业在新起点上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康复

  2014年,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751.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康复机构6914个,其中,残联系统康复机构2622个,康复机构在岗人员总数达到23.36万人,其中业务人员16.0万人,管理人员3.05万人,其他人员4.31万人。

  在914个市辖区和2023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累计已建社区康复站的社区总数21.9万个,配备39.2万名社区康复协调员。

  1662个县的1958个医疗卫生机构陆续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年度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4.8万人。依托各级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立儿童家长学校1547个,开展家长学校活动3625次,参与残疾儿童家长达94170人次。

  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891个,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 74.8万例;为30.0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14.2万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3.6万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12.3万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已建设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31个,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025个。年度新收训聋儿1.9万名,在训聋儿3.2万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3.9万名;开展各级各类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培训专业人员5772人;实施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资助11200名聋儿免费植入人工耳蜗,资助19600名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开展彩票公益金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为38352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各级康复机构共为4.0万名成年听力残疾人提供技术服务。

  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达2181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42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2139个;培训各级各类肢体残疾康复人员3.5万人次;全国共对36.7万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4.0万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8860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为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224例,开展宣传普及教育,为麻风患者回归社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1730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45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1685个;培训各级各类智力残疾康复人员1.5万人次;全国共对13.9万名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3.1万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同时培训儿童家长。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2664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583.7万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79.4 %,显好率达到66.2%,社会参与率达到51.7%,肇事率0.12%;解除关锁4123人;对49.2万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建立了41个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2.0万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进行了康复训练。

  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培育建设6个国家辅助器具区域中心,建设省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29个,地市级服务机构220个,县级服务机构945个。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组织培训专业人员6261人次。深入开展辅助器具服务,组织实施系列辅助器具项目,全年共为残疾人减免费用供应辅助器具152.4万件,其中装配假肢2.9万件、矫形器6.4万件,验配助视器17.8万件。

  二、教育

  2014年,启动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残疾人受教育权得到了更好保障。

  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全国1.1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各地也积极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对2908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87个,在校生7227人;其中盲生6173人,聋生1054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97个,在校生11671人,毕业生7240人,其中5532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有7864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678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

  三、就业

  2014年,残疾人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城镇新就业残疾人27.8万,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7.6万,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7.0万,公益性岗位就业1.2万,个体就业及其它形式灵活就业10.7万,辅助性就业1.3万。全国城镇就业人数436.0万;1723.6万农村残疾人在业,其中1360.4万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达到6154个,其中残联兴办2211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3943个,38.2万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

  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2014年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21296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5623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15609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1018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分别有494人和1229人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

  四、社会保障

  2014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合并实施,已有2180.0万城乡残疾居民参保,参保率74.2%,在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405.0万重度残疾人,其中379.2万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补贴比例达到93.6%。有234.7万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858.6万人。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人数稳定在280万左右,城镇261.5万和农村844.1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达到11.2万和66.2万;455.0万和279.0万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分别享受了稳定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257.7万城乡残疾人得到了其他救助救济。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5917个,共为16.1万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1758个;日间照料机构2132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2027个。在以上机构中,共有15933名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3503名残疾人实现了支持性就业。机构之外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77.1万人。全年共有4.9万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各级各类专业培训,其中接受国家级培训882人。

  五、扶贫开发

  2014年,233.2万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其中119.9万人通过扶贫开发实现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72.6万人次。

  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6.1万农村残疾人, 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6593个,安置12.4万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25.8万残疾人户,其中,本年度新安置残疾人4.3万人,新增带动9.1万残疾人户。

  完成9.0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各地投入危房资金8.5亿元,10.3万残疾人受益。

  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项目帮扶95403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其中首次接受帮扶57678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安置6865名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贫困残疾人创办1990个村级农村店。

  六、宣传文化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残疾人题材报道44条,《人民日报》刊登消息、侧记和综述等84篇。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展播活动以及2012—2013年度好新闻事业评选,分别有40件和219件新闻作品获得等级奖。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省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7个、电视手语栏目30个,播出公益广告42个;地市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241个、电视手语栏目201个,播出公益广告366个。

  推出“百家图书馆”、“百家博物馆”、“百家新闻媒体”三个百家系列公益助残行动活动,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文化进社区、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市创建等活动,全国有500多万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各种文化活动,陶冶了情操,丰富了生活,提高了综合素质。截至2014年底,全国省地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1616个,共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5568场次,共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2806次,全国共有各类残疾人艺术团体775个。

  七、体育

  全国累计培养了719名国家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在全国26个省(区、市)资助了150个示范点;为中西部地区配发了8套健身器材,并纳入示范点统一管理;累计共资助建设自强健身示范点397个。在北京、河北1000个残疾人家庭试点康复体育进家庭项目。组织了第八次全国特奥日活动、特奥足球比赛及家庭论坛等14项次系列活动,特奥运动员超过118万人。

  全年举办了20项全国残疾人体育赛事,参赛总人数达6000多人。组团参加索契冬季残奥会、仁川亚残运会等19项国际赛事交流活动,我轮椅冰壶队在索契冬季残奥会上获得第四名,取得历史性突破。仁川亚残运会上,我代表团夺得174枚金牌、317枚奖牌,实现八连冠。指导训练基地成功举办国际乒联残疾人世锦赛、国际残奥会北京田径公开赛、盲人门球亚洲锦标赛等5项国际重要赛事,世界各地58支代表队1000多名运动员参赛。组织了39批次607人次的运动员集训,残疾人体育人才队伍和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注册登记的残疾人运动员达到9354人,审批的裁判员1188人、分级员36人。国家级残疾人体育培训基地达到34所。

  组织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241次,6.2万余人次参加;建设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达到839个;培训省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达到1.1万人;组织省级残疾人体育比赛151次,参赛运动员达2.3万人次;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已达234个。组织地市级残疾人体育活动5544次,69.4万人次参加;设立地市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1930个;培训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1.8万人。

  八、维权

  全年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地方实施办法1件;制定或修改了关于残疾人的专门法规、规章省级8件、地市级10件;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省级22件、地市级71件、县级334件。全国县级以上人大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649次;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635次。全国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6510次,93.3万人参加;举办法律培训班1511个,9.2万人参加。

  截至2014年底,全国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1521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348个,办理案件4666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3001个,办理案件1.8万件,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得到加强,各地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1538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1374件。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全国共出台了451个省、地市、县级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506个市、县、区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全国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4906次,无障碍培训4万余人次;为14.9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67.9万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全国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4.8万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28.6万人次,其中集体访1194批次、1.9万人次。

  九、组织建设

  截至2014年底,32个省级残联(含新疆兵团)领导班子中配备了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246个地市级残联在领导班子中配备了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1631个县级残联机关配备了残疾人干部;已建乡镇(街道)残联4.0万个,已建率达到98.0%,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4.7万名;已建社区(村)残协59.0万个,已建率达到93.8%,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56.1万名。

  全国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已达11.5万人。各级残联共举办培训班3.3万期,培训机关干部、协会干部及残疾人专职委员70.3万人次。

  全国共建立省级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15633个,其中省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100%,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99.1%,县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92.9%。全国共建立助残社会组织2972个,其中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为1581个,以残联为业务主管单位的1395个。

  十、服务设施建设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发展。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2231个,总建设规模460.26万平方米,总投资128.64亿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613个,总建设规模130.01万平方米,总投资40.38亿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442个,总建设规模101.39万平方米,总投资25.71亿元。

  十一、信息化建设

  2014年,中国残联网站对60多项惠残服务内容进行分类分项梳理,全年网站浏览量达到7510万,浏览人数660万。中国残疾人服务网年度浏览量超过150万,累计注册用户数量近4万人。为盲人提供图形验证码网上识别服务达126万人次。截至2014年底,累计服务残疾人求职者达2.2万人,为残疾人提供涉残岗位超过3.1万个,发布招聘需求企业信息2.2万个。截至2014年底,全国33个省级单位(含新疆兵团、黑龙江垦区)、280个地市、1347个县级残联开通网站,比上年增加43个。继续推动网站无障碍建设,对38个省级及计划单列市残联网站开展评测,对118家部委和省政府等政府网站开展年度网站无障碍专项评估,评测结果为推进工作提供依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录入采集持证残疾人数据达到2947万人。依托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国残联和20多个省(区、市)残联开展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和个性化服务,为向残疾人提供精准服务和业务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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