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和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1-1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康复部:
根据《视力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国继续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建设,建立600个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截至2013年12月,全国已建立1829个白内障无障碍县,177个白内障无障碍市,河南省等7个省(区、市)已率先通过检查验收,成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省(区、市)。目前,仍有部分省(区)未能完成“十二五”白内障无障碍创建工作任务。为做好2014年度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创建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残联康复部要高度重视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的创建工作,结合《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12-2015年)》并对照“十二五”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表(见附件1),加大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创建工作力度。未完成“十二五”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任务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创建力度,确保完成任务。已完成“十二五”任务的,可继续创建并申报,以推动白内障无障碍省建设工作。同时,对已经通过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审核公布的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要加强督导检查,促进白内障复明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各省(区)残联康复部要按照《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残联厅发[2007]16号)、《关于印发<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全康办[2008]7号)和《关于印发<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全康办[2009]33号)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市、县进行检查验收,并报送验收资料。
三、2014年度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25日。请各省(区)残联康复部按照规定时间,将本省白内障无障碍市、县申报资料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中国残联康复部。中国残联康复部将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以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名义予以公布。
联系人:中国残联康复部一处 何川
电 话:010-66580223
传 真:010-66580086
邮 箱:hechuan@cdpf.org.cn
中国残联康复部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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