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全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通报
时间:2014-07-2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教育局,黑龙江垦区残联:
按照中国残联、教育部《关于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残联 ﹝2011﹞65号)要求,各地对截止到2013年9月10日前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和统计录入,经各省级残联对辖区内的数据审核汇总、中国残联审核,在各级残联、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完成相关汇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3年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主要情况
全国调查并已实名统一录入“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的2013年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有78174名。其中,男48769名,女29405名;农业户口63113名,非农业户口15061名;肢体残疾25402名,智力残疾25299名,多重残疾12255名,言语残疾4313名,听力残疾4239名,视力残疾3684名,精神残疾2982名。未入学原因,选择“残疾程度较重”的有50778名,占65.0%,比上年度上升3.4个百分点;选择“家庭经济困难”的有13006名,占16.6%;选择“其他”的有9173名,占11.7%,多数在具体情况说明中填写了 “生活不能自理/不能与人沟通”、“没有送教上门”、“跟不上学习进度”、“正在康复训练”,有的重复填写了“残疾程度较重”、“家庭经济困难”等;选择“无特教学校(班)”的有3666名,占4.7%;选择“交通不便”的有1551名,占2.0%。
二、扎实做好2014年调查统计工作
(一)各地要严格遵守《统计法》的规定,本着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做好初次填报、动态监测和信息汇总等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错、不漏。
(二)各地要把调查统计作为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各级残联和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梳理本地2013年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对未入学名单逐个分析,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通过普通学校随班或附设特教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确保每一个残疾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并及时纠正存在的误报、漏报等问题。
(三)各地要按照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协同做好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库和残疾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和有效衔接,准确掌握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和在校残疾学生的变化。
(四)各地要对“调查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并及时总结推广“调查统计”工作的经验。
附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台账登记统计表
中国残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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