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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关于“两中心”食堂油烟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0-06-1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一、采购单位:无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两中心”油烟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两中心”(无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无锡市老年人托养中心)油烟机组的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

    质量要求:一次验收通过,100%达到合格标准;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服务响应时间:设备有故障,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立即做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使用现场并及时有效地排除故障;

    质保期:不少于5年;

    最高限价:20.81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

    3、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11月-2020年4月的缴费证明);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磋商文件提供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天内,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磋商文件提供地点: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3、磋商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3)授权委托人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9年11月-2020年4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4)项目负责人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9年11月-2020年4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4、磋商文件售价:伍佰圆/份,售后不退。

    5、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6月28日13:30始;

    2.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0年6月28日14:00止;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无锡市锡兴北路199号

    4.响应文件接收人:孟勇、裴雪英、吴虹

    5.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20年6月28日14:00时
    磋商地点:无锡市无锡市锡兴北路199号
    成交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成交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无锡市锡兴北路199号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联系地址:无锡市无锡市锡兴北路19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510-8189233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裴雪英、张芳

    联系电话、传真:0510-85136316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邮政编码:214000

 

 

无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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