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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关于一号楼三楼精神托养区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9-05-2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无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委托,就其一号楼三楼精神托养区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一号楼三楼精神托养区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无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精神类残疾人托养区改造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45日历天;误期违约金10000元/天;

    质量要求:一次验收通过,100%达到合格标准;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3%。

    采购预算:29.604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投标人必须为锡财购2019 7号文中规定的定点供应商;

    3、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经理库中的人员,且定点供应商的一个项目经理在同一时期不得兼任两个项目。 每个项目必须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磋商文件提供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天内,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磋商文件提供地点: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3、磋商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3)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8年11月-2019年4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4)项目经理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8年11月-2019年4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4、磋商文件售价:伍佰圆/份,售后不退。

    5、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6月3日9:00始;

    2.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9年6月3日9:30止;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无锡市锡兴北路199号

    4.响应文件接收人:孟勇、裴雪英、吴虹

    5.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19年6月3日9:30时
    磋商地点:无锡市无锡市锡兴北路199号
    成交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成交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无锡市锡兴北路199号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联系地址:无锡市无锡市锡兴北路199号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510-8189233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裴雪英、张芳

    联系电话、传真:0510-85136316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邮政编码:214000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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