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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残联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7-03-2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管理和指导市残联所属聋人协会、盲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会,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3、负责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弘扬人道主义,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树立助残先进和自强自立典型,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研究起草全市残疾人事业的有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拟订全市残疾人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全市残疾人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5、负责市残疾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残疾评定,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件;开展残疾人能力评估。

6、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7、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协助有关部门推动残疾人集中就业,促进残疾人自谋职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管理;发展盲人按摩业,负责盲人按摩机构的资格认定、指导和管理。

8、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推广和培训。

9、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扶贫解困、法律援助、社会保障、福利服务、无障碍设施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10、负责残疾人事业计划财务工作,管理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指导市(县)、区残联和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11、负责全市残疾人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指导和管理直属单位和各类市属残疾人社团组织。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要点

康复工作要点

1、规范残疾人康复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条例》,根据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要求全面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努力推动成人康复,扩大基本康复服务覆盖面。

2、充分发挥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和功能,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在提高自身服务能力的同时,加强对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社区康复的检查督导;各市(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发挥社区康复指导科的作用,扎实推进社区康复;正确引导全市各类康复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区康复建设。

3、提升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康复救助政策。按各市(县)区开展的康复需求调查,结合国家和省下达的年度康复任务,全面完成各类残疾人的康复救助。

4、学习贯彻国务院《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进一步落实《江苏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0—2020年)》,开展全市小学五六年级学生及初中学生脊柱侧凸的筛查,对初筛阳性患者制定分级康复干预方案,全面开展康复干预;《青少年脊柱侧凸残疾预防与康复干预的研究 》课题结题,推广其成果及应用;加大康复知识和残疾预防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的力度;积极探索低视力、视力残疾预防新路径。

5、加大各级康复人才培养力度。举办全市康复业务培训班;各市(县)区要充分利用市属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的资源,组建康复人才培养专家组,采取集中培训、进修和到机构巡回授课等形式组织培训;依托各级康复中心、康复机构和志愿者开展各类残疾儿童家长培训和心理疏导。

6、规范残疾评定工作,举办全市残疾评定医生专项业务培训班,加强残疾人证的动态管理,探索残疾人证管理新手段。

7、做好残疾人免费体检工作,建立残疾人健康档案;按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

教育就业工作要点

一、就业工作

1、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新的保障金征缴操作实施细则并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对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进行执法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定期发送市信用办;继续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及超比例奖励发放工作。

2、增加就管机构工作人员培训范围,培训对象向基层工作人员倾斜;挑选和培养选手参加全省就业工作人员竞赛。

3、加大残疾人岗前适应性培训(实训)力度,全市实名制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328名;举办无锡市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

4、出台《无锡市盲人按摩行业服务及扶持办法》,推动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向医疗按摩机构转型、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向医保定点机构转变。

5、规范残疾人就业实名制统计管理,全年新增就业残疾人600名;推进社会助残机构孵化园建设,培养社会化助残服务组织。

6、贯彻落实省残联等10部门文件,制定市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实施办法;抓好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专题片拍摄和宣传点建设;试点打造一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产品园林景区示范点。

二、教育工作

1、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协同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协调推进学前融合教育,满足各类残疾儿童接受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的需求;着力解决实名制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15年教育问题,重点推动送教上门工作的落实;探索开展服务进校园,制定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融合能力训练指导手册,提升残疾学生综合素质。举办无锡市第三届特教学校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

2、全面落实残疾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过程免费教育。加强对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和奖励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做好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工作。

三、社会保障

1、指导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移交,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推动政策的落实。

2、协调完善惠残政策,做好处于边缘化、夹心层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加快落实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推动对无业、生活困难的中、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的不断完善和丰富;研究协调解决失地农民生活补贴、断保续保残疾人社保补贴、自由职业缴金对象的社保补贴和困难生活补贴等问题。

3、加强对基本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调查研究,探索建立适合残疾人需求的新型商业保险项目。

4、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政府扶贫规划。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残疾人,通过就业、辅助性就业帮扶其增加收入;对不具备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要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探索、研究通过增加资产性、财产性收入,提高其家庭收入水平。

四、托养服务

1、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将托养补贴对象年龄拓宽到60岁以上,开展精神残疾人集中托养,推动托养补贴政策向有需求的中、轻度残疾人延伸。

2、完善“残疾人之家”建设。2017年,全市镇(街道)全覆盖,在有需求、有条件的村(社区)普遍建立“残疾人之家”。牵头探索建立“残疾人之家”运行与管理的专业化与社会化机制,对已建成“残疾人之家”建立定期考核检查机制,保证其规范化运行。

3、进一步规范托养服务补贴的审核与发放,加大对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将托养机构及“残疾人之家”打造成促进辅助性就业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4、发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指导中心功能,继续与日本“凯尔株式会社”合作,探索托养服务新内涵、新模式。建立残疾人托养的服务目录、服务标准、服务采购、服务供给、服务评估体系。

5、加强托养机构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

 

维权和文体工作要点

一、组织建设工作

1、继续贯彻苏残发[2011]79号、锡残发[2012]4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市(县)、区级和街道(镇)级残联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各市(县)区组织部门配齐配强街道(镇)残联专职理事长,确保25%现职兼职理事长转为专职人员,提升基层残联组织服务能力。

2、加强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开展调研,了解各地社区(村)残疾人社会工作现状。制定我市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工作规范。推动有关部门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整体规划,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推进残疾人的各项服务。

3、进一步健全与完善街道(镇)专委津贴发放绩效考核办法,推动各地出台社区(村)专委工作考核规范,继续组织专职委员开展远程教育与网上系统学习,为拓宽能力提升开辟新途经。

4、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的建设与管理,建立协会与业务处室的协调合作工作机制,开展适合残疾人需求的各项活动。发挥协会在反映残疾人各类需求方面上传下达承接作用。

5、落实好全国志愿助残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扩大志愿助残队伍,鼓励与倡导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加入助残志愿者队伍,健全志愿助残的工作机制。

6、召开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届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增补市残联理事会成员,调整市残联专门协会部分正副主席。

二、文化工作

1、发挥已建残疾人文化创业基地示范、窗口和辐射作用,促进残疾人发挥艺术才能、实现文化创业就业,支持创作、出版残疾人文学艺术精品力作,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推进残疾人文化艺术作品向产品化、商品化、精品化的转变,实现文化产品与市场对接,促进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引领更多残疾人实现文化创业就业理想,同时积极培育残疾人文化创业就业新主体,成熟一个发展扶持一个。

2、继续推动各地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展能中心建设和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扶持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社团。按照省残疾人文体艺展能中心建设方案,因地制宜改善各级残联综合服务设施条件,为各类残疾人提供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平台,并将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内容融入全市“残疾人之家”建设之中,以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推进我市残疾人文化繁荣发展。年内市成立残疾人文艺界联合会,推动各市(县)成立残疾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3、常态化开展残疾人文化周和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巩固第九届全省残疾人文艺汇演成果,集中力量精心打造好女子舞蹈类《水韵》和器乐类《查尔达斯》两个节目,参加2017年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

4、抓好残疾人数字图书馆阅读点的规范化建设,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提升内容质量,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居家阅读,吸引更多残疾人浏览图书馆网页,继续开展以市残疾人数字图书馆为平台以残疾人为主体的读书沙龙文化系列活动。

5、重视残疾人特殊艺术的发展,加强与特校的合作,依托社会资源繁荣残疾人特殊艺术。举办一期残疾人书画展,市残疾人书画培训班全年开班,聋人舞蹈、剧社常年活动。

6、协助中音协在无锡举办好阿㶧盲人器乐比赛,举办一期残疾人诗歌、散文朗诵会。

7、开展以《成风化人,融合共享》为主题的残疾人文化传播交流百场公益活动。通过文艺演出,文化技艺交流和培训、文化知识讲座、文学艺术作品赏析和展览、主题读书活动、演讲和朗诵会等形式,帮助残疾人走出家庭、融入社会,提高残疾人残疾人精神层面的生活质量,提升残疾人群体的整体素质,共享社会文明发展成果。

三、体育工作

1、努力推进残疾人均等化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密切协调职能部门为残疾人融入《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健身运动创造优先条件,要按照省残联《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研究推广简便易行、实用性强的康复体育器具和方法,制定入户指导服务方案,全市要完成250户残疾人尤其是为不易出户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体育服务。逐步形成党委政府重视、部门密切协作、全社会共同关注、残疾人主动参与的保障与服务体系。

2、举办无锡市第十二届残疾人部运动会,要完成田径、乒乓球、游泳、羽毛球、举重五个类别比赛,各个市区运动员不能少于60人。

3、做好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工作,各市(县)区抓好一到两个有特色的残疾人文化体育运动项目的正常开展,要大力挖掘体育新苗子,组队参加全省特奥会与田径运动会,办好残疾人乒乓球训练班与男女坐式排球对抗训练工作。

四、维权工作

1、完善市、县级维权服务中心和残疾人法律救助站规范化建设,各地残联维权部门开展互查活动,促进机构建设规范化,举办一期信访与维权人员业务培训班。

2、组织开展新《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及残疾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配合市人大开展《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交通工具、免费进入公园和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等重要惠残政策落实情况。实施残联系统“七五”普法和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通过社会化工作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和法律援助机构和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合作,为残疾人提供广泛的法律援助。江阴、宜兴按中国残联与省残联要求协调人大与政府法制部门做好残疾人优惠扶助规定的制定和修改工作,梳理分析现有地方法规和政策文件中有关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扶助措施,进一步规范完善,集中规定到残疾人优惠扶助规定中。

3、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上投诉和电话热线等残疾人的各类诉求渠道,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加强维权中心日常工作管理,落实访诉分离和分类信访工作责任制、重要信访事项会领导和各处室领导包案制度,及时处理“市长信箱”“理事长信箱”等信访事项,认真做好残联为责任主体的每一件信访工作,努力促进残疾人反映问题的解决。发挥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组作用,关注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案件处理动向,及时纠正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行为或事件。完善重大节日和重要时点的信访工作安排,扎实做好信访日常工作,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规程,认真完善维权服务机制,努力探索高效优质的维权服务新形式。加强和法律援助机构与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合作,为残疾人提供广泛的法律服务。

4、巩固残疾人机动轮运营整治成果,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操作规范,切实保障残疾人代步工具出行权益。进一步残疾人免费乘车卡年检与换卡工作,给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服务。

5、做好残疾人机动车更新换代调研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增加政府采购目录,给残疾人更多选择权。

6、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按省要求进一步抓好12385热线这个平台运行与受理工作,做好全国残疾人信访信息系统的落地衔接。

7、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规范领导定期信访值班制度,完善节日和重要时点的信访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好理事长接待日制度,积极引导残疾人按照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指引规范要求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8、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协调住建等相关部门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达标验收和无障碍环境镇、村创建试点工作。推动各级政府重要新闻发布会增设通用手语服务,督导市(县)、区以上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和标识。加大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力度,落实国家开展的百城万店无障碍服务设施调查活动,培育和评选我区优秀服务品牌。发挥各个专门协会作用,开展残疾人出行“有障碍”体验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反馈体验情况并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工作。

宣传工作要点

1、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成绩,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2、做好““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等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

3、按照省残联安排建立残联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涉残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主动策应、引导舆论,凝聚和弘扬正能量。

4、拓展宣传渠道,做好残联手机APP的推广。加强与传统媒体、新媒体的合作。

5、组织开展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庆祝活动。

6、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干部培训力度,举办培训班。

7、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

信息化工作要点

1、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大信息化经费投入,支撑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2、围绕“服务运用”,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建设。加强对基层信息化运用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强化日常运用与管理情况检查,提高基层服务残疾人的水平与效率。

3、继续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对2016年数据进行分析、利用。将专项调查动态更新功能纳入市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残疾人信息管理。

4、推广手机APP的使用,逐步完善其功能。通过资源整合、服务汇聚,提升服务智能化程度,积极探索“智慧养残”服务新模式。

5、加强与“中国无锡”网站群的联系,按照网站群要求,完善残联网站建设,推行网上办事,实现政务公开。

6、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健全信息化工作的规章制度,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完成全市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风险评估工作。

7、完成2016年全市残疾人事业评价指标统计汇总工作,做好2017年评价指标统计工作部署。根据上级残联要求,做好专项调查后续有关工作。

8、加强残疾人事业统计业务培训,保持统计人员的稳定性。加强实名制统计运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工作服务水平。

9、按上级要求定期开展正版软件安装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计划财务工作要点

财务工作

1、继续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继续做好预决算工作和预决算公开工作。做好残联固定资产公开试点启动工作。

3、在财务核算、监督及服务的基础上,为领导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数据。

4、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所有财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规定的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完成规定课程。

二、财务制度及监管

1、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财务内控制度,不断查找财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完善相关制度。

2、加强财务指标分析力度,建立资金预警制度,对在预算执行中序时进度严重偏离的项目给予预警,促进相关项目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序时进度要求。

3、开展内审工作,请审计(会计)事务所对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审计,查找问题,促进管理。

4、举办一期全市残联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内设机构:办公室、康复处、教就处、维文处、计财处。

2、下属事业单位4家:无锡市特殊需要儿童早期干预中心、无锡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无锡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无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专项预算按照无锡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中的编制通知和政策文件结合市残联年度工作任务编制预算。

按照市级预算管理规定,残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定额标准编制;专项资金按项目细化要求编制预算。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见附表。各表说明如下。

(一)2017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市财政局预算批复填列。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教育收费等)。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债务资金、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填列。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以及单位运转性项目。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②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运转性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安排数。

(二)2017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五)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六)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七)2017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此表为空。

(八)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九)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十)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十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十二)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通过政府采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十三)2017年政府专项资金明细项目汇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情况。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残联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额为8508.41万元。

(一)收入预算总计8508.4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294.64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13.77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8508.41万元

基本支出1307.93万元
专项支出7200.48万元,专项支出中包括部门运转性项目650.49万元和政府专项资金6549.99万元。

(三)支出说明

2017年度总预算支出按功能分为:

1.教育支出298.19万元,主要用于市特殊需要儿童早期干预中心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单位日常运行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006.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单位正常运行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各类专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5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职工医疗统筹单位承担部分。

4.住房保障支出144.5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政策规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017年度总预算支出按用途分为:

1.基本支出1307.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按规定缴纳的职工社保、医疗统筹、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等支出和单位开展各项工作的日常公用经费。

2. 部门运转性项目支出650.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经费。

3.政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6549.99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专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按排“三公经费” 4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2.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的住宿费、差旅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1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所需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减少预算,原因是机关本级公车改革后无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按排会议费1.7万元,主要用于残联工作会议租车费、租场费、伙食费等支出。与2016年预算相比预算减少,原因是本着节约原则压缩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按排培训费17.45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及教育培训等各类培训支出。与2016年预算相比预算有所增加,增加原因是培训项目和人数增加。

附件:2017年政府专项资金明细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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